西宁交管发布最新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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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1-06 17:24

关于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公告

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,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。现注销以下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,并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或实习准驾车型作废。

西宁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

2025年1月6日

原标题:《西宁交管发布最新公告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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